柔佛地方

黃益豪:只傳召投票集會者 抨未對違例部長錄供

(麻坡31日訊)民主行動黨柔州組織秘書兼文打煙州議員黃益豪指出,警方日前傳召11名參與18歲投票集會的參與者錄供,但至今卻未對參與巫統議員孩子婚禮的違例部長錄供,這種雙重標准行徑令人憤慨。

他今日發文告說,警方日前援引《傳染病預防及控制法令》第11條文(感染區措施)屬下2021年有條件限行令的條例,傳召11名參與18歲投票集會的參與者,其中包括多名在野黨議員和領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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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會當天,主辦方都一直有呼吁參與者遵守標准作業程序,參與者也自覺遵守,警方傳召錄供的行為等同於使用官僚程序制造白色恐怖。”

他表示,反觀,大量參與巫統議員女兒婚禮的正副部長,警方在婚禮過了兩個星期都還未錄供,更沒對違例人員進行罰款,而雪邦警區主任萬卡馬魯也指警方初步調查顯示,婚禮並未遵守防疫措施,尤其是未能保持身距。

“警方與其如此勞民傷財調查集會人士,不如去調查真正違例的正副部長,這樣才能對社會大眾起到防疫警惕的效果。”

他促請政府及選委會趕快落實18歲投票制,讓青年能夠享有使用選票發聲的權力,與世界民主國家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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