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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振峯:尤其運動中心 需確保場所要有AED設備

(北海10日訊)峇眼達南青年委員會主席黃振峯建議政府部門在發放公共場所尤其是運動中心營運准證前,需確保該場所有自動體外除顫器(AED)設備。

黃振峯昨晚出席該會與藍天義務救援隊及KC Ambulance聯辦的“心肺復甦術(CPR)與AED教學活動時說,公眾場所尤其是運動中心若沒有AED配備,一旦有人暈倒心臟驟停,很容易錯過黃金救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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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我有一名親戚,在打羽毛球時突然因心臟驟停倒下,結果現場沒有AED,加上無人施予CPR,在送院途中不幸死亡。

“其實在國外,任何角落都可看到AED機,希望我國也能在公共場所尤其是運動中心增加AED配備。”

當天活動有百人報名,參加者逾80人,黃振峯希望他們在學習CPR及AED後能學以致用。

KC Ambulance及藍天義務救援隊代表秦偉揚說,心臟驟停的黃金救援時間是4至6分鐘,如民眾懂得CPR或懂得使用AED,很有機會救回患者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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峇眼惹瑪區州議員古馬仁說,州政府已在公共場所逐步增加AED配備,希望可以在緊急事故發生時派上用場。

昨晚出席者尚有峇眼區國會議員助理陳楷棕、威省市議員黃毓翔、張維宏、林格斯瓦然、中華公學校友會會長拿督黃繩福及北海中華二校董事長拿督林界成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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