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志毅:15萬元可負擔屋 應優先檳低薪族申請

(檳城28日訊)檳州民政黨宣傳局主任黃志毅指出,每單位15萬令吉起跳的房屋發展計劃應優先讓檳州子民申請,特別是低收入者。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針對檳城有一項15萬令吉起跳的可負擔房屋計劃發表談話,他認為,專才一般都擁有較高收入,因此有關發展商應憂先讓檳城人購買而不是外州的專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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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他拿到有關房屋計劃的宣傳單,內容包括設有多項申請條件,即申請者除了須是大馬公民及檳州註冊的選民外,也須符合多項條件,其中包括申請者須具備學士學位或文憑資格,以及最少兩年指定的工作經驗。

針對有關條件是否是配合州政府要吸引專才所定下,黃志毅認為,這條件除了有歧視低學歷者外,也減低檳州子民的申請機會,因此促請州政府取消這項條件。

他強烈反對這種歧視性的指南及政策,認為設定最低教育水平為其中一項購屋準則是不合邏輯的。

他認為,購買產業的條件應以個人或家庭收入為標準,而非以學歷資格作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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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許多實例證實,低學歷的人往往比有高學歷的人賺取更高的薪酬。出席記者會者尚有檳州民青團州委陳來源及林文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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