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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華:高盛百億和解一馬案 美隱暪我無罪證據

(吉隆坡11日訊)一馬發展公司(1MDB)案關鍵人物之一的高盛集團前銀行家黃宗華的代表律師,昨日向美國總檢察署提出起訴,指控美國總檢察署隱瞞了可能可證明其客戶無罪的證據。
另一邊廂,黃宗華也在布魯克林聯邦法院針對上週三對其提出的修改指控,指其違反反貪污和洗錢法,否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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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集團在10月22日同意向監管機構支付逾29億美元(約119億2800令吉),以了結對在一馬發展公司醜聞中扮演核心角色的調查。
黃宗華的代表律師馬克·阿尼菲洛表示,直到11月13日,即他的客戶同意離開馬來西亞接受起訴後的18個月,美國檢察官才透露高盛集團的律師在該銀行與政府進行協商時提供的大量新證據。
阿尼菲洛指責,檢察官等到高盛“支付29億美元到政府的口袋里”後,再出示這些證據,而這些證據還表明,黃宗華可能沒有違反該銀行的會計程序。
阿尼菲洛說,檢察官隱瞞其委托人沒有犯下其中一些罪行的證據,是“一個令人不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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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美國助理檢察官史密斯回答說:“不同意辯護人對這些材料的描述”;她也強調,檢察署將真誠地移交可能具有可控性的證據。
高盛集團被指控於2012年至2013年承接一馬公司3項債券發行業務,幫助一馬公司籌集65億美元,但其間27億美元資金遭侵吞,而高盛收取遠高於市場水平的6億美元債券發行費用。
當時主理1MDB交易的另一名高盛集團銀行家萊斯,於2018年承認其在這起醜聞事件中的指控,但他沒有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