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販和小姨子亂倫 判監13年3鞭

(亞羅士打29日訊)來自浮羅交怡的23歲魚販因與年僅14歲未成年的小姨子發生性關係,結果換來13年監獄和3下鞭笞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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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昨日在亞羅士打地庭上俯首認罪,地庭法官納基華仄瑪當場下判,諭令被告的刑期從逮捕日,即在今年1月11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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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在本月5日位於浮羅交怡靠近武吉瑪魯森林內,在車內與未成年的小姨子發生性關係,抵觸刑事法典第376B(1)條文(亂倫),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不少過10年、不超過30年及鞭笞。

 

這案件的主控官為惹哈阿都副檢察司,而被告沒有聘請律師。被告向法官求情時說,他需承擔妻子和一名兒子的生活開銷,要求法官輕判。

 

惟,法官拒絕該請求說,亂倫案頻密發生,這次重判是給社會人士一個借鏡和警惕,以便亂倫事件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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