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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裁定無罪 撤銷逮捕令 英樂明年或返泰

(曼谷28日訊)泰國最高法院週二裁定前首相英樂濫用職權罪名不成立,指兩名證人的證詞未能證實英樂濫用權力任用親信,同時撤銷去年底對她發出的逮捕令。泰國紅衫軍稱,英樂可能追隨兄長、前首相塔辛的步伐,明年返回泰國。

塔辛今年8月結束海外流亡返國,被最高法院以貪腐罪判監8年,他入獄即晚因身體不適,入院留醫至今,並獲泰王特赦,刑期減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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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的英樂在2011年8月贏得大選,獲國會推選為泰國首位女首相。2014年,泰國憲法法院裁定,在大米收購項目中,英樂於2011年調離時任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的塔維爾是玩忽職守,因此下令解除其職務。法院認為,此事造成至少5000億泰銖(約676億令吉)的損失。 此外,她還面臨非法向某項目撥款2.4億泰銖(約3245萬令吉)的指控。

海外流亡6年

2017年,英樂在被判處5年監禁前,逃離泰國。 她否認了所有指控,並稱這些指控是巴育政府出於政治動機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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