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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助1MDB募資弊案 控方尋求修改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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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8日訊)控方尋求針對英國高盛國際公司、高盛亞洲公司和高盛新加坡公司協助一馬發展公司(1MDB)發行債券,以募集總計65億美元(約272億令吉)資金的弊案修改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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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馬諾古律副檢察司指出,控狀修改是關於責任部分。
“根據相關律師,修改的部分很大,因此他們需要時間以獲得指示。我們也需要時間與身在海外的相關人士接洽修改控狀事宜,因為(實施複原式行動限制令)我國正封閉邊境。法庭已擇定於9月4日進行案件管理,因此我們會在當天提呈修改控狀。”
他今日出席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在內庭的案件管理後,對記者這麼表示。
高盛的代表律師是鄭保德(譯音)、克里斯納、拿督普仁拉馬詹德蘭和仄丹哲塔瓦尼。
2月24日,高盛通過代表黃敬良(譯音)出庭,在法官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認有罪。
法庭擇定11月9日開審。
2018年12月,大馬提控3造4項控罪,涉及1MDB子公司與阿爾巴投資PJS有限公司(Aabar)發行債券一事。
三造被控於2012年3月19日至2013年11月11日期間,在位於IMC大廈的1MDB辦公室犯下罪行。
這3家公司抵觸2007年資本市場與服務法令第179(c)條文,並可在第182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將監禁不超過10年,以及罰款不少於100萬令吉。
美國司法部預計1MDB公司在2009年至2014年期間有45億令吉遭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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