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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解禁《When I Was A Kid 3》 政府上诉

(吉隆坡26日讯)政府已就高庭撤销漫画书《When I Was A Kid 3》禁令的判决,提出上诉。

上述漫画书是漫画家梅志民在马来西亚发行的第三本漫画书,因为部分内容涉嫌歧视印尼女佣,包含“可能损害道德”的内容,因此内政部根据《1984年印刷和出版法》第7(1)条文,下令停止销售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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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高庭法官拿督阿玛吉星是于去年3月24日裁定,撤销上述漫画书的禁书令。

阿玛吉星在判决中指出,随著禁书令被撤销,梅志民可寻求该禁书令对其漫画作品所造成的图书版税损失。

在今日的庭审中,代表政府,即内政部长出庭的高级联邦律师莎希达告诉法庭,已针对高庭在去年3月24日的判决,入禀上诉庭提出上诉。

她指出,将在上诉中申请推翻高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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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因此要求暂缓法庭审理起诉方(梅志民)提出的图书版税损失申请,直到上诉申请审结。

梅志民的代表律师格雷戈里证实,上诉庭已择定4月24日审理该上诉。

此外,莎希达也要求暂缓执行高庭在3月24日作出的判决。

对此,阿玛吉星表示,有关漫画书已重新上架,如何暂缓执行判决。

同时,他也驳回暂缓审理图书版税损失评估程序的申请。

《When I Was A Kid 3》于2014年出版,是讲述梅志民童年的作品。

梅志民强调,他无意冒犯或歧视任何人,该漫画作品的内容都是怀着最纯粹的意图出发,并向无心伤害到的人们深表歉意。

他在Instagram上发文,对于漫画书被禁售一事表示惋惜及难过,并澄清自己的画作中并无歧视他人的意图。

他指出,相信是其漫画书中的一小节中,描述了小时候家里的印尼女佣,引起争议更因此被禁售。

根据所发布的漫画情节, 梅志民小时候家里有一名印尼女佣,而有一天父亲叫他到后院一起观看猴子。

“到了后院,没有看到任何猴子,只有我们的印尼女佣。”

他说,父亲接着让他见识印尼女佣爬上椰子树的惊人速度,而他也对此感到赞叹。

他重申,有关漫画情节不是在贬低或歧视印尼女佣,而是赞扬当时那名女佣的身手,尤其可以像猴子一样快速且不费力的爬上椰子树。

他表示,无论如何,他希望能从漫画书被禁售一事吸取教训,并表示未来还会持续推出新作品。

一群印尼民众曾因上述漫画书的内容,而到马来西亚驻印尼大使馆外示威,抗议漫画书中含有诽谤在大马工作的印尼女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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