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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裁決胡桑起訴毀謗 旺扎瓦威須賠20萬

(哥打峇魯8日訊)誠信黨副主席兼國會上議員拿督胡桑慕沙起訴前任吉蘭丹經濟發展機構主席拿督旺扎瓦威毀謗,哥打峇魯高庭法官拿督羅斯蘭今日裁決,旺扎瓦威需向胡桑賠償20萬令吉,同時支付6000令吉上訴費。

也須支付6000上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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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扎瓦威是於2017年9月在其臉書發表一篇文章,指稱時任誠信黨副主席胡桑慕沙接受一名有行動黨背景的“大老板”一筆錢,以推翻伊斯蘭黨為首的吉蘭丹州政府;他的這番言論,被胡桑慕起訴誹謗。

法庭最終於2019年6月宣判旺扎瓦威敗訴。

胡桑的代表律師希山法茲指出,高庭副主簿官當時下令旺扎瓦威需向胡桑賠償7萬令吉及支付5萬令吉堂費,惟胡桑不滿意賠償金額,而向哥打峇魯高庭提出上訴。

哥打峇魯高庭法官今日針對這起上訴做出裁決,旺扎瓦威需向胡桑賠償20萬令吉及支付6000令吉的上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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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胡桑上午也在其個人臉書發布案件的最新進展,並對判決結果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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