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書面判詞未寫完‧趙明福案上訴再展延開審

(布城10日訊)趙明福家屬挑戰沙亞南高庭駁回對懸案裁決進行司法檢討的上訴案,上訴庭基於至今仍未獲得高庭法官書面判詞,再次展延此案至11月18日開審。

上訴庭主席丹斯里勞勿斯於週二在內庭與律師會面後,擇定這起上訴案的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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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福父親趙亮輝、母親張秀花、哥哥趙銘基及妹妹趙麗蘭等人,週二一早便從馬六甲趕到布城司法宮;此外,全民挺明福運動數名成員也到法庭,給予趙家精神上的支持。

上訴庭是趙明福家屬尋求推翻驗屍庭裁決的最後希望。

根據代表家屬的莫哈末海賈安律師,沙亞南高庭法官阿都拉欣於2011年12月1日駁回趙家要求進行司法檢討的申請後,已於今年退休。

“可是,這起上訴案的聆審,卻因為阿都拉欣法官遲遲沒有撰寫完整的書面判詞,導致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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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麗蘭不滿一再展審

“法庭已下令這名法官儘快提呈判詞,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我們唯有擇日進行上訴審訊。”

對上訴案審訊一再展延而感到不滿的趙麗蘭,在法庭外指阿都拉欣是一名不負責任的法官。

她說,趙家於去年2月2日獲得上訴庭准令,準備挑戰法官的裁決,但法官卻是至今過了1年9個月,仍未撰寫書面判詞。

曾任史里肯邦安區州議員歐陽捍華政治秘書的趙明福,於2009年7月16日在雪蘭莪州反貪污委員會位於沙亞南的總部大樓墜樓身亡。

調查其死因的驗屍庭於同年8月5日開庭,經過18個月的冗長審訊,驗屍官阿茲米爾於2011年1月宣判,由於無法對趙明福死因做出確鑿的結論,因此裁決該案為懸案或存疑判決。

趙明福家屬過後上訴至高庭,但被駁回,若申請再次被上訴庭駁回,家屬至今所做的努力將告結束。

【大事件:趙明福墜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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