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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判內長禁令缺證據 《同性戀沒問題》解禁

(吉隆坡22日訊)高庭宣判,自2020年被內政部長列為禁書的《同性戀沒問題!一位基督徒的觀點》(Gay is Okay! A Christian Perspective)一書解禁。
高庭法官拿督諾琳巴哈魯丁今批準,由該書出版人張永新及作者楊文凌(筆名:歐陽文風),要求撤銷內政部長頒布此書禁令的司法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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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琳巴哈魯丁是通過線上審訊發表判詞時聲稱,內政部長頒布該書禁令的理由,缺乏證據和法律事實的基礎。
她表示,(部長)必須銘記,此書是從一名基督教徒角度提出有關同性戀的問題。
她說,閱讀了整本書和了解其中觀點後,法庭認為,這匯集了作者楊文淩自2010至2011年刊登在《當今大馬》文章的書籍,涵括作者從基督教徒角度對於同性戀的觀點。至於是正確或錯誤,可能要視乎其內容。
“此書應是被相關宗教所約束,即便其內容、評價或價值可能存在一些主觀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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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琳巴哈魯丁聲稱,此書出版超過7年後,答辯人(內政部長與政府)依然無法出示,關於該書對公共秩序造成危害的實際證據。
她說明,基於並沒類似證據,伴隨禁止該書的第一要素的危害公共秩序也就無法成立。同時,在聯邦憲法下,公民具有表達本身看法的言論自由及權利。
她強調,有關權利是有局限的,但對於整本書籍而言,其涵括作者的觀點,例如,申請人並沒獲聆聽權利,或對於這本書的指控作出反擊。法庭認為,這是一個非理性決定,因為該書籍已出版了一段時間。
她補充,法庭也認為,部長對於本身的決定給予理由,也是其職權一部分,特別是當此事涉及違反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而這是聯邦憲法保障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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