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准挑戰註冊局決定 土團復活
(吉隆坡23日訊)除了同意發出準令讓土著團結黨上庭挑戰社團註冊局的決定,高庭也同意發出暫緩令,暫緩執行社團註冊局的決定,令土著團結黨遭社團註冊局暫時撤銷註冊案出現急轉彎。
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查在宣判時說,若高庭拒絕發出暫緩令,意味著土著團結黨將繼續暫時被解散,這對該黨計劃在本屆大選上陣,試圖為全國選民提供另一個選擇權,造成一個無法挽回的傷害。
她因此決定暫緩社團註冊局的決定,直到土著團結黨挑戰社團註冊局決定的整個申請審結為止。
法官已擇訂本案於5月7日過堂,然後另擇聆審日期,除非高庭訂於5月8日聆審並直接作出裁決,否則土著團結黨在第14屆大選於5月9日舉行期間,仍將繼續維持為一個有效及合法的政黨。
在共12頁的書面判詞中,阿茲查法官說,社團註冊局必須對土著團結黨所作出的事實指控給予解釋,高庭決定在社團註冊局仍未入稟答辯書作出解釋前,發出準令給土著團結黨。
情況較為特殊
針對總檢察署指土著團結黨沒有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條文18,即竭盡法律所提供的上訴管道就社團註冊局的決定向內政部長提出上訴,因此不應該獲得準令的論點,法官表示本案的情況較為特殊。
法官指出,高庭受限於上訴庭早前的一宗案例,不論副首相兼內政部長和巫統署理主席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處理整件事情是否存有偏見,在現階段不是重點,高庭是否同意土著團結黨所提出的申請具有一些有待爭議與鑑定的法律課題,才最為重要。
她說,在阿末扎希被指有偏見的指控仍未獲得確認前,高庭不應該在社團註冊局還未入稟答辯書解釋,就斷定曾指示社團註冊局展開調查並“深入研究”,甚至掌握整個調查結果的阿末扎希是完全公平及無偏見的。
她說,綜合上述理由,根據土著團結黨所作出的各項指控,若該黨依據《1966年社團法令》條文18向部長(阿末扎希)提出上訴,有可能將違反自然公義的法律原則。
第一次申請遭駁回
土著團結黨是第二次向高庭申請準令挑戰社團註冊局,第一次申請於4月11日,被高庭法官拿督威拉卡馬魯丁駁回。
卡馬魯丁在宣判時,指土著團結黨已於3月29日依據社團註冊局的指示,在30天限期內提呈中央代表大會、區部與支部大會的會議記錄,土著團結黨挑戰社團註冊局的通知書是否有效,已淪為一項學術性課題,高庭也無須發出準令給土著團結黨。
但法官說,土著團結黨可以入稟新的司法審核申請,直接挑戰社團註冊局暫時撤銷土著團結黨的註冊決定。
土著團結黨過後遵循高庭指示再度入稟新的申請,但代表社團註冊局的總檢察署再次提出初步反對。
土著團結黨於4月5日在社團註冊局召開記者會,宣佈暫時撤銷土著團結黨註冊的消息前入稟高庭,除了要求高庭發出禁令禁止當局撤銷土著團結黨的註冊,也要求高庭強制凍結社團註冊局的決定,直到完成案件的聆審。
慕尤丁:照用“藍眼”上陣
隨著高庭同意暫緩執行社團註冊局向土團黨發出的暫時解散的通令,土著團結黨主席丹斯里慕尤丁說,土團黨如今已經重獲自由,再也沒有阻礙能影響土團黨以合法政黨上陣大選。
不過,他強調,土團黨在大選依然會採用希望聯盟統一標誌,也就是公正黨的“藍眼”旗幟上陣大選。希盟4黨使用藍眼旗幟已經獲得選舉委員會亮綠燈。
戴上“藍眼”帽子的慕尤丁今午在土團黨總部召開記者會時,感謝法官在這起案件中以公眾利益為先。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