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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华妇女组提10诉求 推动性别平等法律改革

(吉隆坡9日讯)配合三八妇女节及签署《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30周年,马华妇女组提出10大诉求及请愿书,以进一步推动性别平等与法律改革。

马华妇女组主席拿督黄友凤发文告说,他们将继续奋斗,确保所有女性都能享有应有的权利和尊严,为马来西亚女性的未来而努力,同时敦促政府针对相关议题采取具体回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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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我国女性自独立以来,在争取平等权利的道路上经历诸多挑战,在职场、家庭、社会乃至法律制度中,性别歧视和不公正待遇依然存在,严重阻碍了妇女权益的发展。

“看看我们近年来的例子,女性在受性骚扰后,不管是在职场,还是在社会或公众场合,很多受害者依然保持静静、躲避,甚至在面对严重的性侵,也不敢报警,这种情况是否影射或讽刺我国签署上述公约30年后依然没有进步。”

黄友凤说,女性在各领域仍然面临各种形式的不平等待遇,因此在妇女节特别的日子中,发动“马来西亚性别平等与妇女权利”请愿书签署运动,唤起大家对女性受歧视或不公平对待的醒觉。

马华妇女组提出10大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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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止家长单方面为子女改教

修订现有法律,确保儿童改教须获得父母双方同意,以维护父母权利与儿童的最大权益。

2.颁布《性别平等法》、《反性别歧视法案》

2018年,政府曾宣布计划提出《性别平等法案》,后改名为《反性别歧视法案》,但至2023年底仍处于“研究阶段”。我们要求政府公布该法案的进展及具体内容,建立全面法律框架,禁止在教育、就业、公共服务及政治领域基于性别的歧视,确保女性享有平等机会。

3. 改革性罪犯登记制度

强化性犯罪登记处,使其简化和具透明度,以有效保护女性和儿童免受惯犯侵害。允许公众免费在线查询登记信息,并涵盖2017年之前所有被定罪的性侵犯罪者。取消公众获取登记信息需事先申请授权的限制,提高社会安全保障。

4. 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条款(刑法第375A条文)

将婚内强奸正式列为刑事犯罪,并规定刑罚应与普通强奸案相等,确保所有女性无论婚姻状况如何,在面对性暴力时受到保护。

5.终止童婚

统一马来西亚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并不予以例外,以杜绝迫婚及早婚对儿童带来的危害。

6.强化赡养费庭令的执行

提高赡养费庭令的执行效率,确保离异或分居的女性能获得应得的经济支持。修订《已婚女性和儿童(赡养)法》(1950年),设立专门机构或在线系统,以简化赡养庭令执行流程。同时,对恶意拖欠赡养费者采取列入穷籍或藐视法庭等法律制裁,确保离婚或分居女性能获得应有的经济支持与保障。

7.提升可负担且优质的托儿服务

推出激励措施,扩展可负担的托儿设施,使女性安心投入职场。同时,提供额外补贴及财政援助,确保低收入家庭能获得安全、可靠及可负担的托育服务。

8. 提升女性在政治领域的代表性

落实配额制,保障女性在领导层及决策职位中的占比,例如政党提名配额:要求各政党的全国大选候选人至少30%为女性;议会席位配额:仿效国际模式,为女性预留固定比例的议席。

9. 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法案》

赋予社会工作职业正式法律地位,加强对在家庭暴力及歧视下受害妇女的社会支持体系。

10. 强化反性别暴力法律

加强家庭暴力、性骚扰、女性杀害及精神虐待的防护措施,确保法律严格执行,并提供以幸存者为中心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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