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庭查明福案:警官:沒在明福屍體採證

(雪蘭莪‧沙亞南)第13證人雪州警察總部鑑證組警官瑪茲里聲稱,在死者身上採證並非他的職務,因此以他為首的鑑證組並沒有在趙明福身上、衣服及發現不明男子脫氧核糖核酸的腰帶,採取指紋測試。

‧雪州警察總部鑑證組警官瑪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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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政府律師:馬力英迪亞

馬力:你有在發現死者屍體的5樓陽台,採取指紋測試嗎?

瑪茲里:沒有。

馬力:你有在死者衣服採取指紋測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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瑪茲里:沒有。

馬力:你有在死者身上採取指紋測試嗎?

瑪茲里:沒有。

馬力:沒有是因為沒有被指示?

瑪茲里:沒有被指示。

馬力:你有在死者的腰帶採取指紋測試嗎?

瑪茲里:沒有。

馬力:你在5樓陽台發現的金屬扣,是否有拿到14樓進行任何配對?

瑪茲里:有,但沒有在14樓找到任何符合的物品。

不知由誰負責屍體採證

在馬力的引導下,瑪茲里坦言因為未接獲指示,所以鑑證組並沒有在趙明福身上、衣服及腰帶採取指紋測試。但他較後在總檢察署代表律師陳福泉的詢問下,卻改口說,在死者身上採證並非他的職務,而他也不清楚那是誰的職務。

陳福泉:可以解釋你的職務範圍嗎?你是否需要檢查屍體?

瑪茲里:不需要。

陳福泉:那是誰的責任?

瑪茲里: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瑪茲里說完後,自己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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