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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邪”借口虐死女友2歲兒 車廠老板逃過死刑 改判坐牢17年

(布城4日訊)10年前以“驅邪”為由,虐死女友2歲兒子的前車廠老板,獲上訴庭改判17年監禁,逃脫死刑。

52歲的被告莫哈末希山是在2013年虐死警察女友2歲兒子後,再跨州將其秘密埋屍金馬侖高原,2019年被高庭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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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代表律師拿督鄭寶德說,總檢察署已接受其當事人的陳情,把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指控改為刑事法典第304A(疏忽致死)。

鄭寶德。

法官:逃過死刑是幸運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斯里卡瑪魯丁為首的三司是在得知總檢察署同意修改條文後,撤銷莫哈末希山的謀殺罪名,改判17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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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瑪魯丁也說,莫哈末希山能夠逃過死刑是幸運的,並諭令莫哈末希山從被捕之日,也就是2013年6月24日開始服刑。

擁有3名妻子和5個孩子的莫哈末希山,是在2013年5月9日淩晨2時至6月2日淩晨4時30分左右,在雪州萬撓共和聯邦森林公園(Taman Rimba Komanwel)度假村內,謀殺年僅2歲的莫哈末烏馬。

2019年2月22日,高庭宣判他謀殺罪名成立,處以死刑。

孩子放入冰水桶一夜

根據案件事實,除了2歲的死者,受害者母親還有一名4歲的女兒,與被告是於2013年在社交平台建立關系。

她在高庭供證時指出,在度假村逗留期間,莫哈末希山表示不喜歡她和兒子一起洗澡,聲稱這種行為違反伊斯蘭教義,為此接過孩子的洗澡任務。

她指控,當莫哈末希山鎖上房間浴室為孩子洗澡時,里頭傳來孩子的哭聲,被告把孩子放在一個裝滿水和冰的水桶里,留受害者獨自在那里過夜。

她說,被告聲稱,這是為了驅走受害者體內的邪靈,並在6月2日這天,看到莫哈末希山躺在地上,全身已然僵硬,也為他做心肺覆蘇術(CPR)。

她指出,被告發現孩子回天乏術,遂載她和女兒一起跨州到金馬侖高原,把莫哈末烏馬埋在當地的一個森林區。

趁著被告出外購物,這名婦女帶著女兒逃出酒店,並向警方報案,莫哈末希山隨後被捕和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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