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朴槿惠請求 韓法院直播一審宣判

(首爾3日訊)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面臨受賄、濫用職權等21項指控,至今已被韓國當局扣留屆滿一年,並將於本周五接受一審宣判。儘管朴槿惠昨天曾去信法院表示反對,但法院決定駁回朴槿惠請求,宣布為一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這也是韓國大法院修訂有關規定允許對一審、二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以來的首例。觀測指,朴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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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布,負責審理前總統朴槿惠案的刑事合議22部決定對周五下午2時10分(大馬時間週五下午12時10分)起進行的一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

法院表示,考慮到公共利益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電視直播,但為了維持法庭秩序,法院將自備攝像機拍攝並向外界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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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法院對《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進行修訂,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未獲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許直播。

朴槿惠面對21項指控,一審將就其中18項涉嫌受賄、濫用職權及強迫企業出資等控罪宣判,預料朴槿惠很可能缺席聆訊。有分析人士認為,雖然朴槿惠不同意,但法院是考慮到此案涉及前總統,引起全民極大關注,因此決定進行電視直播。

檢方此前請求法庭判處朴槿惠30年徒刑和1185億韓元(約4.3億令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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