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大新青年撤文告道歉 正副主席再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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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影18日訊)繼馬大新青年稱對憲法理解不夠周詳,於本月12日撤回該會於10月30日分別在華文與英文臉書專頁所發布一篇題為“國家元首不該幹預國家事務”(YDPA Should Not Interfere In National Affairs)的文告,向國家元首及社會公眾道歉後,警方針對文告及道歉啓示再次傳召該會主席葉紋清及副主席陳立妍詢問數個問題;警方將完成調查報告後於周五(20日)將調查報告呈交給總檢察署。

葉紋清及陳立妍今天下午1時許,再次遭加影警方傳召錄口供。他們在3名代表律師的以及數名支持者包括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陪同下抵達加影警區總部,2人較後於半小時後錄口供完畢步出警察局。

葉紋清在步出警局後召開記者會上認為警方不應該把警力放在調查此案上面,而是應該將警力專註在打擊罪案如詐騙案等。

他說,警方除了傳召馬大新青年委員及會員錄口供外,也傳召其他馬大大專生錄口供,這是不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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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認為,警方已淪為國盟政府打手,而相續傳召馬大新青年成員的舉動政治意圖明顯,企圖借此營造白色恐布,讓學生噤聲。

“我認為討論國家元首在憲法中的角色是一項學術課題,非不可觸碰的。”

另外,葉紋清不滿為何國會上議院主席丹斯里萊士雅丁也曾在緊急狀態被元首駁回後,疑似不滿元首的決定,而發推文質問總檢察長何以對元首可能違反憲法一事保持沉默,但都沒有遭警方調查,並質疑是否政府跟警方有雙重標準。

另一方面,代表律師瑪哈賈星認為警方必須停止調查此案,並指出截今為止警方一共接獲178宗針對此案投報,最近兩項投報是於前天(16日)接獲;警方援引煽動法令4(1)條文,及通訊與多媒體法令233條文來調查。

馬大新青年於10月30日分別在華文與英文臉書專頁所發布一篇題為“國家元首不該幹預國家事務”(YDPA Should Not Interfere In National Affairs)的文告,引起多方爭議。

警方較後接獲系相關投報,分別於本月5日及9日傳召了馬大新青年主席葉紋清及副主席陳立妍以及6名馬大新青年委員錄口供,甚至於本月7日前往葉紋清位於靈市地區的住處搜證,行動中馬大新青年前主席黃彥鉻直播警方登門搜查的情況,而被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88條文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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