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馬來文用羅馬字書寫 再益勸希盟撤爪夷文單元

(吉隆坡2日訊)前首相署部長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勸告希盟政府改變對爪夷文所做的決定,因為從法律角度,馬來文是官方語文,但卻沒有規定使用爪夷文來書寫,而且馬來文一直以來是使用羅馬文字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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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於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希盟領袖應該趁新年依始重新建立他們的誠信度,如此一來才有解決各種問題的希望,而收回一切對爪夷文所製定的政策,是修復他們過去所做破壞的最容易及最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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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儘管已有更多馬來部長和州務大臣陸續加入爪夷文“潮流”,但內閣必須明白法律對官方語文的要求,即馬來文是用羅馬文字書寫,不是爪夷文。

 

“雖然沒有禁止使用爪夷文法律,然而更重要的是,沒有任何人,包括政府可以逼使人民使用爪夷文。”

 

他舉例說,若他向總檢察長寄上一封用爪夷文書寫的信,總檢察署不可以拒絕他的爪夷文信件,可是,在另一個例子,吉蘭丹及彭亨州政府不能強逼人民必須在廣告牌上使用爪夷文,因為這樣的政策必須要有法律依據。

 

再益指出,做為官方語言,必須在廣告牌上書寫馬來文,而且必須記得的是,法律所允許的馬來文是以羅馬文字書寫,不是爪夷文。

 

“爪夷文是我們歷史一部份,應獲得保留,但不是強逼性的保留。即使伊斯蘭黨執政彭亨,也不可以強逼人民使用爪夷文,原因是這並沒有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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