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

香港首宗國安法案判監9年 唐英傑放棄上訴

(香港14日綜合電)香港首宗《港區國安法》案的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立,判監9年。他早前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聆訊原定今年3月22日進行,但其代表律師周四確認,唐英傑已撤回上訴。

代表唐英傑的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受香港《明報》詢問時,確認上月收到唐英傑從獄中發出文件,申請放棄上訴覆核,但不知唐英傑放棄上訴原因。

Advertisement

唐英傑因2020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去年7月30日被裁定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判囚9年,取消駕駛資格10年。這也是《港區國安法》首宗罪案。

文/圖:互聯網

Tags
【免責聲明】
光明網促請讀者及網民,共同維護言論自由精神,營造理性交流環境;任何人身攻擊、鼓吹種族與宗教仇恨、誹謗與造謠等留言,皆不代表本網站立場。 本網站有權刪除任何違反此原則的留言。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