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6月1191網絡銀行騙案

(吉隆坡)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曹智雄聲稱,今年1至6月,大馬發生1191宗網絡銀行欺詐案,蒙受的損失100萬令吉,唯這個數目僅佔整個銀行網絡系統交易總額的0.0003%。

他表示,這也不意味著政府就會放鬆監管網絡銀行欺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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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能源、綠色工藝及水務部可以通過執行1992年電腦刑事法令,採取行動對付涉及網絡欺詐騙子。

副部長是今日(週三,12月9日)在國會下議院,回答行動黨武吉免登國會議員方貴倫的口頭問題時如此表示。

他表示,2009年1至6月,大馬銀行體系總共進行5300萬次的網絡交易,涉及的款項達3485億令吉,而欺詐集團通過網絡銀行欺詐的款項僅有100萬令吉,不算嚴重。

他透露,欺詐集團最慣常使用的欺詐伎倆是通過電郵、網絡及手機簡訊,盜取銀行用戶的資料,然後潛入用戶的網絡銀行,再把存款在用戶不知情的情況下,轉入第三者的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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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醒銀行用戶提高警惕,不要隨便透露銀行戶頭密碼及個人資料,而國家銀行通過與銀行、警方及政府機構,採取多個步驟以減少網絡銀行詐騙案的發生。

這些步驟包括,國家銀行經向提供網絡服務及提款機服務的銀行發出安全使用指南;任何要提供高風險網絡服務的銀行受促必須提供雙重認證密碼;國家銀行會監管提供這些服務的銀行的系統,確保它們的系統是擁有足夠的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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