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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7日訊)警方早前接獲個人資料保護局的投報,指當局在一個名為“dataserve1.mypsx”的網站上,發現大量來自數公司與機構的用戶資訊後,馬上與個人資料保護局(JPDP)及馬來西亞網路安全機構(CSM)聯手調查出擊,搗破以巴基斯坦籍男子為首的5人集團,包括4名大馬人,揭發他們以低至200令吉的月租價格,將4億項大馬人個資租予討債集團。
據了解,落網5人皆透過暗網溝通,對彼此身分毫不知情,僅為“業務”夥伴。
全國警察商業罪案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今午是在個人資料保護局代表莫哈末納茲里博士,及大馬網路安全機構代表萬羅薩米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表示。
他透露,警方在接獲個人資料保護局的投報後,馬上援引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第4(1)條文開啟調查檔案,並聯手個人資料保護局與大馬網路安全機構展開調查。
他指出,警方之後鑑定出一個名為’Query Smart Search’的門戶網站(Portal)內,儲存高達4億項包括名字、大馬卡號碼、地址、銀行戶頭號碼及手機號碼在內的大馬人個資。
南利說,經過調查發現,有關門戶網站除了以200至800令吉的價格將個資以月租的形式借出外,還以每項個資1令吉50仙至2令吉的價格直售他人,而顧客大多為大耳窿在內的討債集團。
他透露,警方經追查後,自9月5日起開始實施逮捕行動,並相繼在巴生河流域地區逮捕5名年齡介於34至52歲的男子,當中包括47歲的巴基斯坦首腦與4名大馬人。
此外,莫哈末納茲里說,這是首次有人在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第130(4)條文下被控,而他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被採取嚴厲對付行動。
萬羅薩米則透露,該組織將持續協助警方對此案展開調查。
在馬10年 巴男擁專業IT知識
根據警方調查,已在馬10年的巴基斯坦男子擁有專業資訊科技知識,並與另一名大馬男子共同架設網頁與駭取個資,另3人則做為仲介,負責其他與顧客相關的業務,包括收取組取費用。
南利說,警方目前仍在調查他們從何處駭取龐大個資,而是否涉及內鬼也一並被列入調查方向內。
他揭露,巴基斯坦籍首腦已於本月11日,在2項於2010年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第130(4)條文下的罪名被控,至於另4人則已獲警方批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