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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修法賦予語文出版局權力 對付錯誤使用馬來語文者

(吉隆坡22日訊)首相拿督斯里依斯邁沙比利聲稱,政府將修改1959年國家語文出版局法令,賦予國家語文出版局對錯誤使用馬來語文,採取執法行動的權力。

他在出席國際化馬來語研討會後提及,國家語文出版局已舉行數次工作坊討論此事,確保修法一事可順利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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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上述修法是有必要的,以便可更好推廣馬來文; 畢竟當下有許多地方,已不再使用馬來文。

他舉例,一些路牌、路名、住宅區名字都沒使用馬來文,盡管在條例上有規定必須使用。而據他了解,目前,國家語文出版局無權對錯誤使用馬來文的情況採取行動,而地方議會亦無權採取行動。

他表示,有鑒於此,我們須修改法令,賦予國家語文出版局有權對錯誤使用馬來文的情況,採取對付行動。

“國家語文出版局作為國家語文、文學和出版規劃機構的角色及責任,須更明確和更有效執行聯邦憲法第152條文、國語法令及與國語有關的其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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