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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运作模式见效 全国设反贪高庭

(吉隆坡22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旺阿末法立表示,反贪特别高庭的运作模式已初见成效,当局准备未来在全国各州,包括沙巴和砂拉越,都设立反贪特别高庭。

他在接受《星报》访问时表示,司法机构将确保法官的任命和培训严格把控,以维护司法效率和公众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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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高庭层面证明其能够高效处理案件,我们将考虑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理想情况下,我们希望在包括沙巴和砂拉越在内的每个州,至少设立一个这样的高庭。”

他同时披露,在大马半岛任命高等法院法官是大马首席大法官的特权,而在这种情况下,首席大法官必须考虑所有因素,以确定特别高庭的法官人选。

他说,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有关法官的经验、其在该特定领域的法律知识,当然还有其司法操守。

设委会培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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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司法机构内设有一个培训委员会。该委员会不时为法官提供培训,包括派遣法官出国参加国际研讨会。”

吉隆坡特别高庭是于4月1日起设立,而询及全国范围内是否有足够经验丰富的法官来设立反贪特别高庭,旺阿末法立简短回应说:“当然,我们有。”

至于专门法庭能否进一步提升公众信心,他表示,这个问题只能随著时间的推移才能得到解答。

“在我们(作为法官)的层面,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同时牢记迟来的正义等于正义被剥夺。”

1月20日,联邦法院首席主簿官办公室宣布,司法机构已设立反贪特别高庭,负责审理贪污案件和来自反贪特别高庭的上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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