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11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随地丢烟蒂,今日被控上庭时承认有罪,被判罚款1500令吉,同时在1个月内履行4小时的社区服务。
接传票者是30岁的阿玛哈兹,他是因乱丢垃圾而在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下,成为首名被控上庭的大马人。此前被控的乱丢垃圾者皆为外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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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阿玛哈兹于1月1日晚上10时39分左右,在位于吉隆坡的一家餐馆外,将烟蒂丢在公共区域或街道,而非用于丢弃固体废弃物的容器。
他因而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第77A(2)条文下被判刑。同时,法庭亦可依据同一法令第77B(1)条文施加社区服务令。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作为附加刑罚,法庭亦可下令履行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且须在6个月内完成,每日服务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阿玛哈兹承认罪行。
来自国家固体废料管理机构的检控官阿拉沙恳请法官给予道菲苏里安多相应的惩罚,借此警惕社会大众,勿随地丢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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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阿玛哈兹身心状况良好,适合执行社区服务。
阿玛哈兹在求情时表示,他是一名劳工,也在处理离婚事宜,希望法庭可以判处较低的罚款。
地庭法官茜蒂莎琪拉判他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1个月监禁代替;同时,也必须在1个月内履行4小时的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