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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兆颖:若无授权法案 律检分权改革恐停留纸面

(八打灵再也10日讯)安盛专案行动召集人饶兆颖说,设立一项授权法案是落实律检分权改革的关键一步,否则相关改革仅停留在结构层面,无法有效运作。
她是在线上召开律检分权改革媒体简报会上提及,该授权法案须明确任命程序、任期规范、行为守则、律政司与公共检察官的关系,及国会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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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宪法只是框架,具体执行须依赖授权法案。没授权法案,这项改革将无法真正运作。
她举例,一些涉及政治人物并被判“获释不等于无罪”的案件,均可能加深公众对检控决定带有政治动机的印象。
饶兆颖认为,应采用多层机制决定公共检察官的任命,即由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公开提名并筛选3至5名候选人,交由国会遴选委员会选出1人,再由司法与法律服务委员会正式建议国家元首任命。
她表示,目前法案没设定退休年龄,也没限制连任。他们建议公共检察官任期固定7年且不得连任,并设定66岁退休年龄。在问责机制方面,公共检察官的职能须独立,但也必须承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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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在这方面,应规定公共检察官每年向国会提交报告;设立常设国会委员会监督公共检察官职能;及规定公共检察官也须对高关注案件(如DNAA案件)提供书面理由并公开。
她补充,检分权修宪案须确保任命权不能集中在单一主体,而且国会必须成为问责机制。
出席简报会的包括净选盟、反贪污及朋党主义中心、民主与经济事务研究所、大马伊斯兰革新组织及贪污克星等非政府组织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