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餐厅业者认罪 擅用清真认证罚2万

(哥打峇鲁13日讯)因未经认证而展示清真认证标志,哥市一家餐厅业者今日在哥打峇鲁地庭被罚款2万令吉。
48岁的业者林明炬(音译)在上个月面控时已认罪,法官祖基菲阿巴拉今日对案件下判。
Advertisement
根据控状,这家餐厅座落在哥市天猛公路,业者是去年11月18日中午12时46分,在未经当局授权及认证下,擅自将食品标注为清真,因此被控。
此举违反了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清真认证与标志)第4(1)(a)及(b)条文,可在8(B)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申请清真认证未获批
此前媒体报道,该餐厅未经认证而使用清真标志,遭执法单位取缔。据了解,该餐厅曾拥有清真认证,惟后期申请清真认证时,未获批准。
ADVERTISEMENT
这起案件的副检察司是来自内贸局的官员莫哈末迪依曼,较早时,他要求法官考虑公共利益及清真问题对穆斯林社区的敏感性,对被告判处相应的刑罚。
他认为,该餐馆未经认证使用清真标志持续4年,这种行为是在欺骗穆斯林顾客。
法官祖基菲阿巴拉最终判处罚款2万令吉,如果被告不缴纳罚款,则将入狱6个月。
与此同时,法官也下令销毁与案件相关的物品。
你也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