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ebcdn.guangming.com.my/wp-content/uploads/2024/05/611-1.jpg)
(檳城16日訊)檳島市政廳官員昨日到西南縣展開執法行動,一家便利店被發現沒有把所銷售的食品和飲料墊高離地至少20公分,而是直接放置在地面,抵觸1991年檳島市政廳食物處理條例第12(2)條文,被開出罰單。
根據檳島市政廳臉書專頁,此次檢舉行動也發現2家商店沒有妥善維護油漬過濾網,任由食物殘渣直接流入溝渠,抵觸1974年街道、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69條文,同樣被開出罰單。
Advertisement
檳島市政廳此次檢查了4家商店,全數4家商店都沒有市政廳發出的商業執照,這4家商店由大馬公民所擁有,聘請外籍人士為員工。
立即注册 解锁全文
会员独享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