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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客:美食節磨刀霍霍不標價 爆米雞RM10奶茶RM7

(八打靈再也7日訊)“大馬美食節好離譜!食物沒有明碼標價,價格還貴得嚇人!”

一名網民昨晚發文投訴本地美食節消費發現許多食品價格都很高,檔口業者甚至沒有明碼標價,或沒有把價格擺在明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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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自來水味的冰奶茶7令吉,一份冷掉的爆米雞10令吉,就10塊雞肉,卻是一整隻雞的價錢。”

女子指在美食節購買的奶茶,一杯售價7令吉,還帶有自來水味。

帖主之後也補充說,奶茶杯不大以為價錢是3或5令吉,未料竟要價7令吉,她在光顧爆米雞檔口時機警地先問價錢,未料才開口,攤主便在爆米雞上淋醬料,因此也不好意思拒買。

“有檔口橫幅印著迷你煎餅一組12個售價15令吉,我訂了兩組;誰知靠近一看,才發現檔口有一個‘30個煎餅25令吉’的牌子,我向業者詢問這個價錢差異的問題,孰料對方竟回答他們是‘根據顧客下訂時的要求’售賣,令我感到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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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提及有檔口售賣彩色的果凍糖葫蘆,但一串7粒果凍球居然賣15令吉。

女子表示已經很久沒逛美食節,而昨天是陪伴母親到美食節購買羊排,但因為排隊的人龍很長而作罷,結果就光顧了其他檔口,沒想到飲料食品都是“吸血的價格”。

女子申訴在美食節購買的爆米雞已經冷掉,一份10塊雞肉,售價10令吉。

她的帖子在18小時累積94條留言、逾30萬次瀏覽、3600次分享和3900次點贊,網民同聲表達對美食節活動的不滿,包括沒有列明價錢、價格過分昂貴、食物不可口等。

“糖葫蘆賣15令吉,我媽做得可能更好吃”、“很少逛美食節,不僅人潮擁擠,毫無特點的食物卻賣天價”、“雪隆的美食節或餐車食物又貴又難吃,建議大家去登嘉樓吊橋的美食節,食物大份又好吃”、“同意,價格真的太荒唐了,去過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美食節攤主常以物價高漲、攤位租金貴,作為食物賣得貴的理由”、“本地咖啡廳的香草冰淇淋奶茶淋巧克力醬7令吉,夜市賣的爆米雞也才5令吉”、“當消費者詢問價錢時,攤主就開始盛食物,拒買都來不及了”、“美其名是美食節,其實都是常見的食物,不如支援本地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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