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希盟恐崩離

顏炳壽:國家元首無權解散議會 敦馬需足夠議員支持

(吉隆坡24日訊)馬華居鑾區會主席兼遠景研究中心(CENBET)聯合主席顏炳壽指出,國家元首無權自行解散議會,但有權力否決在任首相提出解散國會的要求,因此國家元首必須確認首相敦馬哈迪擁有多數議員的支持後,才能允許變天的情況出現;這也解釋了為何馬哈迪昨日等人會見了國家元首依舊沒有任何動作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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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執業律師的顏炳壽今日在臉書帖文表示,網絡上盛傳國家元首阻止馬哈迪重組政府、有知名人士聯署要求元首“解散國會”,“憲法專家”也指說元首有權解散國會的說辭都是沒有法律根據的一廂情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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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國家元首的憲政職能權力,是任命一名獲得國會下議院多數國會議員支持者(多數信任票)擔任首相,並組織內閣政府。

 

顏炳壽指出,國家元首解散國會的權力是有局限的;否則,統治者就能隨意幹預政黨政治運作,並將會導致國家憲政危機。

 

“簡單的說,國家元首無權自行解散議會,但有權力否決在任首相提出解散國會的要求。”

 

他認為,一旦馬哈迪擁有足夠的民選議員的支持,就以重組政府內閣成員,而無需解散國會。

 

“敦馬沒提出要求解散國會,國家元首就沒有斟酌決定的空間。”

 

顏炳壽透露,若馬哈迪沒有足夠的民選議員支持,就只能要求國家元首解散國會。

 

“如果國家元首同意,我們將迎來另一次全國大選。”

 

他補充,一旦國家元首認為安華也有足夠的民選議員支持,而不贊成解散國會,敦馬就必須辭職。

 

“這解釋了為什麼我們的國家元首目前採取的步驟,是先謹慎確定,敦馬是否擁有多數議員的支持,而不是倉促作出任何決定。這也是我們的國家元首在行使其憲政職能上最適當和明智的作法。”(TT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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