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地方

顏炳壽:合法租約下 業主無需繳租戶罰單

(居鑾28日訊)馬華居鑾區會主席顏炳壽說,他在過去1周左右接到3個花園住宅商業單位業主的個案,租戶拖欠罰款,3業主被當居鑾市議會追款共逾18萬令吉,因此他表示在合法租約下,業主無需承擔租戶所拖欠的罰款,當局應該尋找租下店屋的業者繳付罰款。

顏炳壽今日在居鑾市議員唐舜哲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上說,這3個商業單位業主都同樣面對租戶拖欠居鑾市議會罰款,但該會將採取法律行動的信函交到業主手上,繼而引起業主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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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這些租戶大部分是因為從事無牌照的生意,最終被當局發出警告和無數的罰單,其中一個個案拖欠的罰款甚至高達7萬令吉。

對此,顏炳壽強調,經過他和居鑾市議會執法組主任的確定,業主是不需要承擔租戶的罰單,因此不存在“黑狗偷吃白狗當災”的現象。

“屋主和租戶需有合法的租約關系,合同上會寫明租戶不可進行違法行為,也會要求租戶根據所從事的行業向當局申請營業執照。”

他指出,無論如何若租戶犯法,在警方的刑事調查過程中業主難免會面對一些麻煩,因此他呼籲業主秉持社會責任,若發現租戶從事違法行為,應該發出公函要求終止租賃合約,甚至協助執法單位進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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