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刑期少過1年 須符合條件 下月釋放3千囚犯

(吉隆坡17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依斯邁披露,我國將在下個月有條件釋放3000名被判處監禁不到一年的囚犯。

他在國會特別議會廳回答行動黨華都牙也國會議員西華古瑪的提問時表示,這些即將獲釋放的囚犯都符合今年9月份實施計劃的條件;這也是為緩解監獄人滿為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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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一旦修訂2000年監獄條例後,相信有望很快就能實施囚犯許可釋放計劃。

此外,依斯邁提到,反毒執法與行動委員會會議在7月21日議決制定一項新法令,即2020年濫用毒品及實用法令,以取代原有的1983年吸毒者(治療與康復)法令(283法令)。不過,政府目前尚在敲定修法細節。

他說明,新法令將探討對吸毒者施加非監禁刑罰的方式,如在家庭拘留,包括懲教和監獄令。

“目前為止,共有4075名囚犯違反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濫用毒品)條文而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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