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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变态女师砍死8岁童!法官怒判“无期徒刑”:忧郁症不是借口

20日讯)韩国大田一所小学今年2月发生骇人听闻的杀人案件,48岁女明梓莞(音译)将年仅8岁的女学生引诱至视听教室残忍杀害,引发全国公愤。历经数个月审理,大田地方法院今(20)日在一审判处明梓莞“无期徒刑”,刑满后30年配戴电子追踪装置。法官认为,被告虽声称罹患忧郁症,但精神状态并未影响其判断力。

根据《韩联社》,明梓莞今年2月10日下午在大田广域市西区关雎洞的小学内,谎称要送书给就读一年级的8岁女童金荷娜(音译),将她引诱至2楼的视听教室后,不仅残忍勒颈,更以事前购得的28公分长刀凶残刺杀,并破坏女童手机以掩盖行踪。调查显示,她早在犯案数日前便出现异常行为,包括以脚踹坏学校电脑、暴力勒颈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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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部长法官金秉万指出,明梓莞在案发4至5天前就因无法适应职场、后悔太早申请复职等心理压力而情绪崩溃。她原于去年12月以忧郁症名义申请病假,却于同月底提前返校任职。复职后因破坏办公设备且攻击同事,被调至2楼教务室工作,导致她心生不满。

检方调查,她甚至向丈夫抱怨后被建议再度请假或休病假时感到强烈愤怒,最终萌生“在学校杀人”的念头。

犯案当天中午,她刻意外出购买凶刀,选择隔音效果良好、偏僻的视听教室作为犯案地点,等待人潮散去后锁定年幼且无防备的金荷娜下手。法官认为,这一连串行为显示被告具有完整的计画性与行动控制能力,并非在精神错乱下行凶。

大田地方法院指出,该案是“前所未闻的校园凶杀”,身为小学教师的被告不仅未尽保护学生之责,反而在理应是最安全的校园里,残忍夺走一名8岁孩童的性命,罪行极为重大。判决书更写道,“受害者是在自己最喜欢的学校,毫无戒心地跟随老师,却反而遭其杀害,这样的悲剧令人难以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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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进一步指出,即使被告罹患忧郁症,但从犯案行为可见,她在当下仍具备辨别是非及控制行为的能力。其在行凶后主动破坏受害者手机、关闭教室电灯,显示其为了掩饰罪行而冷静行动,因此“精神疾病”的辩护理由不足以减轻刑责。

(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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