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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法院裁定 “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二審敗訴

(首爾21日美聯電)韓國一家法院周三裁定,駁回20名“慰安婦”受害人及遺屬要求日本政府賠償的請求。
原告之一、93歲的慰安婦受害人李容洙離開法院時表示,無論如何都會就賠償問題訴諸國際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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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容洙說:“日本政府多次拒絕接受這一裁決,而且政府間的摩擦損害了平民之間的友誼。”
社運人士抨擊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的二審判決,無視他們為恢復婦女的榮譽和尊嚴所作的鬥爭。他們在一份聲明中表明,原告將提出上訴。
2016年,以李容洙為首的11名慰安婦受害者,以及9名已故慰安婦受害者家屬發起的對日索賠訴訟。
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為,日本享有國際法下的主權豁免,免受韓國的民事起訴,否則在宣判及強制執行判決時會發生外交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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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法院另一名法官1月審理另一宗慰安婦索償時,則認為日本二戰時期行為是犯下人道罪行,不能享有主權豁免,裁定日本政府要向每名受害人賠償1億韓圓(約36.8萬令吉),日本不接受這個判決,並向韓國提出抗議。
國際特赦組織發表聲明稱,周三的裁決“令人極度失望,因為它未能為這個軍事奴隸制度的幸存者、那些在二戰前和二戰期間遭受這些暴行但已去世的人以及他們的家人伸張正義。”
國際特赦東亞研究員方欣浩說 :“在等待了漫長時間之後,這對幸存者來說本來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勝利,但現在再次受到質疑。”
日韓在1965年簽署了解決戰後賠償問題的協定,日本向韓國政府支付了5億美元(約20.6億令吉),並聲稱所有源自日本殖民統治的賠償問題都已獲得解決。但慰安婦問題至今仍是兩國關系冷淡的原因之一。
二戰期間,日軍從亞洲和太平洋地區強征數萬名“慰安婦”。目前,韓國政府登記在案的240位“慰安婦”受害者中,在世者僅剩15人。
此外,日韓也在韓國法院要求日本公司為戰時強征勞動作出賠償的裁決上也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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