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面對40項貪污指控 扎希涉簽證舞弊明開審

(八打靈再也23日訊)前副首相兼前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發放外國簽證(VLN)事件上面對40項貪污指控的案件,明天(24日)開始在雪州沙亞南高庭開審。

審訊日期為5月25日、5月27日、6月1至3日、6月14至18日及6月21至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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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於2019年6月26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涉嫌收賄424萬新元(約1298萬令吉)的7項貪污罪名,翌日再被帶上雪州沙亞南地庭,面對33項涉及4276萬令吉(從涉款的各項外幣幣值兌換)的貪污罪狀。

7項控狀指阿末扎希分別於2017年3月28日、5月4日、9月、11月、2018年1月10日、2月12日和3月2日,在布城Seri Satria,收取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共424萬新元,作為他擔任內政部長期間,為該公司延長合約的酬勞,以讓該公司繼續擔任中國一站式中心服務和海外簽證系統的供應商,違反2009年反貪會法令第16a(B)條文,可在相同法令24(1)條文同讀。

另外33項控狀當中,有26項為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涉及932萬新元(約2853萬令吉)賄金,以及7項抵觸刑事法典165條文(公職員不得接受任何貴重物品或禮物),涉及金額312萬5000令吉、115萬新元(約352萬令吉)、1萬5000歐元(約7萬706令吉)和1萬5000美元(約6萬2247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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