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非穆可用阿拉 政府上訴

(吉隆坡15日訊)大馬政府及內政部已入禀法庭,針對高庭宣判基督教徒有權出於宗教和教育目的而使用“阿拉”一詞的裁決提出上訴。

相關上訴申請書已提交到高庭主簿官辦公室,其副本也交予上訴庭主簿官,及代表信仰基督教的砂拉越馬蘭諾族吉爾艾琳的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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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新社報導披露,總檢察長丹斯里依德魯斯證實此事。

據高級聯邦律師三蘇博哈山入禀的訴狀提到,不滿高庭法官拿督諾碧在3月10日所做的裁決後,總檢察署代表大馬政府及內政部提出上訴。

“上訴人(內政部長和馬來西亞政府)對整體裁決提出上訴。”

法官諾碧此前作為高庭法官聆審此案,而目前是上訴庭的法官。早前的宣判是基督教徒有權出於宗教和教育目的,使用“阿拉”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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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使用“阿拉”一詞,另3個允許基督教在出版刊物使用的字眼為“Kaabah”、“Baitullah”和“Sol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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