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即时国内

非法賣桶裝柴油 油站老闆判罰10萬

(八打靈再也2日訊)一名72歲加油站老闆,因售賣桶裝柴油而牴觸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今日在地庭被罰款10萬令吉。

法官阿茲魯對被告阿都華希作出上述判決,被告在案件過堂時,改口承認有罪。

Advertisement

據控狀所指,被告是持有受管制物品執照的K.A蘇利再也加油站合夥人,油站涉嫌未遵守供應管製法,向Yau Poh貿易有限公司出售柴油,分別裝在兩輛羅里上的油桶中,容量分別是1140和1080公升。

此事件是於3月22日晚上9時30分,在位於蒲種新村附近的BHP油站發生。

被告已違反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第12A條文,條例規定禁止出售除了裝在汽車油箱之外的柴油和各等級的汽油。

他在1961年供應管製法令第22(1)條文下被控,最高可被罰款100萬令吉或監禁三年或兩者兼施,再犯或隨後的罪行可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最高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ADVERTISEMENT

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主控官蘇哈娜要求嚴懲,以示懲戒,因為補貼洩漏為政府造成巨大損失,原本給予人民的援助卻遭不負責任者濫用。

“政府每年花費數十億令吉用來補貼石油,被告的行為除了造成國內柴油供應不穩定外,還損害了國家經濟。”

標籤
你也可能感兴趣...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