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及非禮罪成 外勞監5個月打2鞭

(檳城18日訊)印尼籍非法外勞非禮少婦,週五被控上推事庭,非禮及非法入境我國兩罪共被判坐牢5個月及鞭笞2下。

現齡23歲的被告杰聖敦,被控於今年1月12日晚上10時15分,在隆比亞路(Jalan Rumbia)一間扁擔飯店附近非禮一名24歲女子希蒂再汀,觸犯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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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必須判處最高可達10年監禁、或罰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兩項處罰。

次控狀指被告於同一天,在雙溪里蒙警局前被發現在沒有任何准證下非法入境我國,觸犯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6(3)條文下被定罪。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者,必須判處罰款不超過1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以及鞭笞不超過6下。

被告是在案發當天被捕,週五他認罪不諱,推事諾海雅蒂宣判被告首控狀坐牢3個月及鞭笞1下,次控狀坐牢5個月及鞭笞1下,刑期獲得同時執行及從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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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顯示,受害者希蒂再汀與妹妹在案發當時站在扁擔飯店附近等待丈夫,被告站在受害者後面,並且站得很靠近。被告隨後趁機觸摸受害者大腿靠近私處的部位,受害者因此驚叫及生氣,但被告一直向受害者及妹妹笑,並不當一回事的離開。

受害者馬上致電丈夫,隨後與妹妹尾隨被告,之後丈夫及另一名友人到來,當欲截停被告時,被告曾一度嘗試逃跑,之後被民眾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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