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丹9日訊)一家礦業公司主管承認兩項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指控,今日在關丹地庭被罰款20萬令吉,或另外以6個月監禁代替。同時,法官也諭令事發地點被查獲的挖土機和羅里在內,7台交通工具也全數被充公。
50歲被告沙哈魯丁被控於今年2月13日及4月5日,佔用甘榜雙溪烏拉蘇丹阿末沙海事執法學院(AMSAS) 旁邊的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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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件,彭亨州執法單位人員在相關地點巡視並檢查了該地區一輛載有疑似硅砂的羅里,因此案件在國家土地法典第425(1)(a)條文下展開調查,以確定是否為政府土地、保留土地或採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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