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

青體部前財務秘書濫權案 鑽石翡翠收據和證書呈上庭

(吉隆坡22日訊)為了證明青年與體育部前財務部秘書奧德曼涉嫌濫權,以及利用假文件申領高達3840萬令吉的款項,反貪污委員會在地庭提呈鑽石、翡翠及珍珠等首飾的收據與認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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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第49名證人的反貪會高級助理官員阿斯瑪威告訴法庭,呈堂的各類首飾,市價介於2萬2800令吉至64萬4000令吉。

他說,這些珠寶首飾的收據與證書是奧德曼妻子瑪斯杜拉所擁有,而反貪會在調查時充公並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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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這些鑽石的認證證書由美國的珠寶中心發出,翡翠的認證證書由美國寶石及貿易協會發出;此外,還有一個裝有養殖珍珠項鍊與證書的藍色盒子。

 面對64項控狀

其他包括卡地亞鑽石戒指及百達翡麗豪華名錶的認證證書、瑪斯杜拉於2011年分別以35萬令吉與10萬零5000令吉購買的2塊名錶的收據。

59歲的奧德曼面對64項控狀,包括於2012年3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間,通過支票在馬來亞銀行、興業銀行及聯昌銀行的戶頭涉嫌洗黑錢,高達1662萬3000令吉。

與此同時,為青體部供應運動器材的公司董事阿都嘉華(44歲)和妻子西蒂羅哈娜(44歲)面對63項控狀,他們被控於2012年至2015年期間,通過63次銀行轉賬將1572萬3000令吉的款項匯入奧德曼的私人銀行戶頭,奧德曼則透過其銀行戶頭接收這些款項。

3人是在《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4(1)(a)條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500萬令吉或坐牢5年或兩者兼施。

至於他們面對的《2001年反洗黑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令》4(1)(b)條文控狀,一旦罪成,可以被罰款最高為犯罪所得的5倍或坐牢15年或兩者兼施。

法官阿祖拉擇定案件於週五繼續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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