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30日訊)28歲青年通過上網自學,以塑料水管仿制一把氣槍,聲稱要作為射殺野生動物用途,結果遭憂心忡忡的附近居民舉報,警方昨日將他逮捕歸案。
加央警區主任沙里弗丁今日發文告說,該名年馬來青年是玻州港口區一名漁民,警方昨日在其位於武吉督坡的住家展開逮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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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男子向警方透露是通過YouTube網站學會制作氣槍,並使用鐵釘替代子彈。這是嫌犯仿制的第一把氣槍,也未曾售予他人。”
警方援引1960年武器法令第8(a)條文調查,罪成者可面對最高7年監禁或不超過1萬令吉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該男子沒有犯罪前科,不過尿液檢驗對冰毒呈陽性反應,因而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調查,罪成者可面對不超過5000令吉罰款或不多於2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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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今年初至今,加央警區已取締2宗仿制氣槍的案件,并充公2把仿制氣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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