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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若因電子煙肺損傷 醫協建議家長訴政府

(吉隆坡7日訊)大馬醫藥協會(MMA)強烈反對,政府將尼古丁液體和凝膠產品從1952年毒藥法令中的毒藥清單除名,並建議家長就18歲以下青少年因電子煙而健康受損,采取法律行動起訴政府。

協會主席阿姿占發表文告提到,人民應就每一宗未成年人肺損傷(EVALI)病例向政府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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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引用衛生總監早前提供的數據說,截至今年6月,我國共錄得17宗電子煙相關的肺損傷(EVALI)病例,而根據《2022年青少年健康調查》顯示,去年13至17歲青少的電子煙使用率增至近15%。

反對尼古丁從毒藥法令中移除

她表示,MMA督促父母考慮起訴政府,因政府“無視專家建議,未能充分保護公民,尤其是幼童免受電子煙健康危害的責任”。

她亦對政府聲稱“禁煙世代”(GEG)2023年公共衛生煙草與吸煙管制法案違憲一事提出質疑,並指政府應將這法案與《2023年公共衛生吸煙產品管制法案》脫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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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花了數個月時間,從各個角度研究與法案相關的問題,而前朝政府和現任政府都曾審議過2022年和2023年版本的煙草法案,其中包括‘禁煙世代’的建議。”

阿姿占說,有鑒於這些最新進展,及吸食電子煙和電子煙行業仍不受監管下,衛生部須采取負責任的措施,立即將尼古丁液體和凝膠產品重新列入《1952年毒藥法令》的毒藥清單中,否則可能會削弱公眾對政府的信任。

她希望提醒政府在防止危害人類健康方面的道德和倫理的義務,衛生部乃至政府都無視專家的建議,警告他們將尼古丁液體和凝膠產品從《1952年毒藥法令》的清單中移除的後果。

她補充,將尼古丁從毒藥法令中移除,電子煙和電子煙產品(包括含有尼古丁的產品)可合法地出售給任何年齡段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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