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將蕪之前馬共第二代(六)‧婆婆騙我上山入馬共‧住森林27年少年變中年

馬共的第二代多數是跟隨長輩腳步進入部隊,從小就入隊,青壯年就在深山度過,見野獸比見人多。曾在馬共中央機關部隊的張強就是其中一人,綽號“山精”,十多歲進入深山,走出來時已四十多歲,在森林生活了二十七年。

張強說,他上隊時完全被蒙在鼓裡,到了部隊後才知道甚麼叫“革命”。他在部隊初時叫小星,被委派當領導人侍衛時,改名字叫小龍,最後改成鐵漢。這些名字都是自己取,他的真名叫張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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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強是六突領導人張佐(阿順)的兒子,父母都是馬共人。一九五一年在霹靂和豐出世,懂事以來沒有見過父母,由婆婆撫養長大。他也無所謂地說:“我出生時沒有父母親,就叫婆婆做媽媽。我有兩個婆婆,大婆婆生下我父親,小婆婆生有一男一女。”

張強十三四歲輟學,在街上做童工。他還有一名讀到初中的哥哥。據說他少年時期個性頑劣,婆婆騙他說去泰國玩,實情卻是“上山”送到馬泰邊境森林,交給當馬共的父親教養。他就這樣進入部隊了。

張強說,小時候,婆婆和家人都不敢講(馬共),小孩子也不懂。有一天,(記得是週日),他做工回家時,聽到有一名二十多歲的華裔男子在廚房跟姑姑講華語,姑姑看到他就召他進廚房。後來,這年輕人帶他去怡保,再到萬里望見他哥哥。

一週後,他哥哥就回到和豐的家,表示要帶他去見父親。當時他很驚訝,這是他第一次聽到“父親”。後來,哥哥帶著他上檳城會見在為食街擺路攤賣冰水的那位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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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水檔成聯絡站

“當時,我沒有想這麼多,反正是小孩子,以為去玩罷了。後來我們兩兄弟踫上另三四個年輕人,他們帶我們一起進泰國。本來是要從勿洞進泰國,去到高烏關卡,我們持有紅登記,但不給進,泰國方面有幾個人來接我們(後來知道是父親派來接應),他們沒有辦法,嘗試賄賂關卡也不成,都不給進,後來唯有偷渡。”

幾經波折後,張強與哥哥走散。他又退回檳城學賣冰水,因為之前的年輕人身份曝露,所以將冰水檔交給他。這個冰水檔是馬共地下組織的聯絡站。他賣了幾個月後,來了一個泰國青年,準備帶他進泰國。

這次他們不往高烏關卡,而從巴東勿剎入境,身上沒有帶護照,就這樣走路偷渡。當時,他沒有想太多,一心只是想要與素未謀面的父親會合。

在泰國青年帶路下,他在合艾過一夜,再乘坐火車下到也拉,他們在勿洞用摩多載他到森林的樹膠芭邊。在那裡,張強看到一批穿軍裝的人,也第一次看到父親。

“我沒有見過父親,但他樣子很像婆婆,所以就認得出來。見到父親後,就糊里糊塗地跟他進入山芭,當時也不懂甚麼是上隊。”

至於母親,張強表示,他是聽說母親於1958年在霹靂丹絨馬林森林去世。根據他瞭解,母親是教書的,家裡做錫礦,家境很好,但家裡反對她與父親交往。

在他上隊後,他聽聞哥哥、婆婆、姑姑全都被捉,囚禁了數個月。

熟悉山林

綽號山精

在森林數十年,張強遇過幾次戰事,驚險肯定少不了。

“我們熟悉森林,如果我躲在一旁,幾百個軍兵在我面前走過,我不動,他們是看不到我的。我們還會裝地雷。”

不過,他解釋說,機關部隊與突擊隊不一樣,機關隊一般不打戰,除非外圍敵人進到森林里。“機關隊的任務就是巡山,所以非常熟悉森林,所以綽號叫“山精”。

負責探路

在森林里,張強不會迷路。部隊不能在一個地方住太久,以免曝露行蹤。所以當部隊要撤離,他是負責探路,然後再帶整個部隊搬遷。

在深山多年,今年61歲的張強身體健壯、臉色紅潤。他笑說,沒有吃甚麼補品,也許是吃野味多。

回憶森林的日子,他說:“最好吃的是大象腸,好像車輪那樣大。大象吃草,所以它的腸很容易清洗,再煲一個晚上,很好吃。還有吃老虎肉、山豬、鹿及泰南哈拉河的鮮魚。”

部隊不談戀愛

組織介紹成婚

張強自稱是粗人一個,沒有受到甚麼教育。問起他的愛情故事,他淡淡地說:“在部隊沒有甚麼談戀愛,她是邊區華裔,自小就被父母帶上隊。我們在十多歲認識,廿多歲有意思時,通過組織介紹就結婚。”

夫婦倆在部隊沒有生育,和談出來後才在泰國生了一個女兒。不過,張強與妻子已分開,一人在吉隆坡工作供女兒讀大學,妻子和女兒留在泰國。

險被象踩死

比打仗驚險

張強的森林生活,最驚險的不是打仗,反而是獵一頭大象的時刻。當時,就是與繼業(李居強)一起經驗一場驚險的獵象記。

有一次,部隊要撤離,他獲授命探路走到一個地方。他形容那是奇怪的地方,荒涼又沒有野獸,他帶著幾百人,有米糧卻沒有肉菜,所以要去打獵。當時,有人看到有象,他與繼業以及另外兩人就一起去打獵。

大象受驚嚇衝過來

“那是一隻獨象,我跟著腳印追,大象吃竹的聲音很響,我們看到大象,打了一鎗,不響,另一個的鎗也有毛病,卻嚇到大象衝過來。它衝著下山時被鎗打傷,我們追很遠,追到一個地方,又下大雨,很暗。”

“當時,一個是老人家,一個斷手的,沒有打象經驗。我與繼業跑得快就去追象,看到象後,我們跨過樹枝,發現大象就在前面。大象要踩我們,我們閃開再從肚子打上,大象退回到河邊,傷重死了。真驚險,我們差一點就被踏死。”

聽從父意

最後一批返馬

張強花費兩年時間申請,幾個月前終於取得政府發出的紅登記。不過,他並不在乎這些證件,因為對他而言,泰國護照無阻他出入。

在合艾和平談判成功後,他與妻子獲得泰國撥給土地及房屋。當時,他根本不要回來。不過,父親張佐一直要他回國,所以他是最後一批才回來的馬共份子。

他心裡有個想法,等父親逝世後再回泰國。

目前,張強在吉隆坡武吉免登工作,賺錢供女兒讀大學,他的心裡還是很想念泰南邦朗的和平村,尤其是哈拉河。

他也時常回去邦朗村探望養母。他說:“邦朗和平村在深山,坐船兩小時才到。裡面有水壩,有山有水,新加坡遊客都很喜歡。”

唯一經歷者稱

肅反是錯誤

在部隊長大的張強,可以說是唯一一個經歷過整個肅反過程(肅清敵特、敵奸等反革命份子)的人。他始終認為,肅反是一個錯誤。

提起肅反,張強一聲:“哎呀,這個肅反問題……。”他在1966年上隊時,還沒有肅反。1967年開始是有一些動作,相信是受到蘇聯和中共影響。後來,肅反越來越厲害,馬共中每個單位都有肅反。

“那裡有這麼多內奸。我一個小隊,除了我是馬來亞人,全都是泰國上隊的,十多廿人,肅反後只剩下我與兩個老同志。後來我們懂,這種逼供,一定要人家承認誰誰誰,怎麼可以呢……”

“在邊區的人都是父親帶上隊的,小小跟我一起,我父親也不相信,他也不大同意肅反。”他提起這事仍眼泛淚光。

“部隊內有沒有一兩人我不敢講,但有這麼多人,我就不相信。有這麼多敵奸咩?我就不相信。他們不久不久就來捉一批,男男女女捉去審訊,沒有親眼看到,他們用塑膠布圍起來。那時我都很緊張,擔心不懂幾時輪到我。後來領導阿石說:你不用怕,有你父親在,不要跟他們在一起,放心。我現在還記得這句話。”


第六篇:國內革命戰爭時期

聯合邦獨立進入革命戰爭

自1957年馬來亞聯合邦宣佈獨立後,馬共進入了國內革命戰爭時期。本時期可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1957年獨立至1970年底英國放棄其戰場指揮權,為期13年。

在這個階段裡,頭3年是殖民地戰爭的直接延續;接著10年是在英國人的指揮和主導下把殖民地戰爭列為“剿共”(“圍剿馬共”)戰爭。

馬共黨軍則建立起馬泰邊區根據地,緊握鋼鎗反“圍剿”,誓把抗英民族解放戰爭進行到底。

(二)、1971年至1981年,為期11年。

《英馬聯防條約》由《五國聯防條約》所取代,吉隆坡當局繼承英國人的殖民地戰爭政策,對邊區發動的軍事“圍剿”逐步升級。馬共黨軍則進一步開展反“圍剿”自衛游擊戰,並派遣更多突擊隊南下以擴大革命地盤。

(三)、宣佈了“毒品”為國家首號敵人,1982年開始,吉隆坡當局逐步調整針對邊區的軍事行動。馬共黨軍則在繼續開展反“圍剿”鬥爭、鞏固邊區根據地的同時,也在審時度勢並展現和解誠意。

第三階段以1989年12月2日馬共與馬、泰政府三方簽署《合艾和平協議》而告終。

以下是三個階段大事紀:從1957年9月開始至1961年9月馬共召開“十一擴”作出“重整旗鼓,積極堅持”武裝鬥爭《新方針》決定之前的這幾年,雖在“偃旗息鼓”的消極等待政策影響下,部份黨軍組織鬆散,對武裝鬥爭產生動搖;但另一方面,在廣大革命指戰員的奮鬥下,邊區根據地成功地建設起來。

馬共實施《新方針》及三大政策,首先恢復了邊區的武裝隊伍和群眾地盤。邊區根據地自西向東形成了五個大單位地盤:第八支隊、特區、聯合隊(中央機關特別隊所在)、第十二支隊以及第十支隊。

1969年3月29日,邊區派遣第1支突擊隊“12突”南下探路。

其間,爆發了“513”事件,社會動亂。

許多青年為了逃避軍警追捕而轉入地下,要求參軍。

敵對方面為了干擾突擊隊南下,加緊指使奸細滲透根據地,打入革命隊伍進行破壞。

馬共黨軍當即開展肅清反革命敵奸的運動,可是在錯綜複雜的情勢下,一些單位未能正確掌握對敵政策,出現了肅反擴大化的嚴重錯誤。

1970年,八支和二區兩個隊伍被拉了出去,脫離馬共黨軍,自稱是“革命派”(以一江、阿達為首)、“馬列派”(以阿凌、求真為首);十多年後兩派聯合,以“馬西共”名目出現,兩三年即告終。

■備註:摘錄《馬共党史各時期簡介》.作者方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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