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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市警方取締蚊型腳車 共52人被檢查 最小9歲

(八打靈再也15日訊)靈市警方本月初連續2天展開取締蚊型腳車的行動,共有52名兒童及少年受到警方檢查,警方也發出總數11張罰單。

靈市警區主任莫哈末法魯克助理總監今晚發文告說,警方是隨著接獲民眾投報後,本月1日及3日,在靈市區PJS1路至PJS5路展開取締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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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被警方檢查及逮捕的腳車騎士,年齡介於9歲至14歲,警方依據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54條文展開逮捕及扣留腳車行動。

涉及蚊型腳車活動的兒童及少年,全部被帶返警局進行深入調查。(警方提供照片)

他說,涉案的未成年腳車騎士,父母或監護人全部被警方傳召至靈市警區總部,警方提醒這些家長有關其監管子女的責任及確保孩子的安全。

他說,涉及蚊型腳車活動的未成年騎士的父母,因騎士危害本身及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可在2001年兒童法令第33條文下, 被罰款最高2萬令吉或監禁最高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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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所有公路使用者特別是腳車騎士,遵守公路法律及條規,避免發生悲劇及確保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蚊型腳車活動的取締行動,警方會持續進行,以教育民眾遵守公路法律及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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