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
露天焚燒 垃圾土埋場公司罰10萬

(沙亞南8日訊)一間經營垃圾土埋場的公司因涉及露天焚燒活動,被提控上雪邦第二地庭及罰款10萬令吉。
這間垃圾土埋場的公司被指在雪邦龍溪區的垃圾土埋場進行露天焚燒活動而被提控,結果公司代表認罪後,法官諾希山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29A(1)條文判處刑罰。
Advertisement
根據這項條文闡明,最高刑法可達罰款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雪州環境局局長諾阿茲雅發文告說,控方是雪州環境局的檢察官莫哈末禮祖安,被告公司的辯護律師是沙克莫哈末英然。
“雪州環境局採取嚴厲的行動,絕不對環境污染罪犯妥協,我們也感謝公眾提供環境污染的情報。”
此外,他呼籲民眾向當局舉報任何環境污染的活動,可聯絡環境局24小時熱線(1-800-88-2727),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以及通過環境局的網站(https://eaduan.doe.gov.my)投訴。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