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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檢局警告家庭購物節目 內衣褲不可上電視

(吉隆坡10日訊)大馬電檢局(LPF)在最近要求兩家本地廣播公司,停止在各自的家庭購物節目中展示男性和女性內衣。

網媒《馬來郵報》報道,根據一封大馬電檢局發出誌期9月3日的信函,即便模特兒沒有穿在身上,但展示內衣褲仍是不雅和令人不悅的行為,因此違反了電檢局的指導方針和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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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內政部)認為,雖然沒有讓模特現場穿上內衣展示,也不涉及任何不雅的視覺展示,但推銷內衣褲仍會冒犯社會,尤其那些與種族、宗教、性別和年齡相關。”

“此外,保持大馬多元民族和多元宗教社會的禮儀、體面和敏感性的要求,是至關重要。”

該信函提到,內政部認為,上述推銷內衣褲內容不適合一般觀看,因此類似的廣播應該立即停止。

根據《馬來郵報》的調查,這兩個家庭購物節目所展示的男女內衣褲只是放在展示架上或人體糢型上,而不是穿在模特兒身上。而這兩個平台所出售的商品,包括男性內褲、普通女性內褲和胸罩,以及塑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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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上述兩家公司並非首例,根據另一封誌期8月24日發給另一家廣播公司的信函,大馬電檢局表示,盡管該公司稍早前提出上訴,而內容監管機構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內容論壇(CMCF)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已提出意見,但電檢局仍堅持決定。

“考慮到各方的利益,電檢局依舊遵守2010年電檢指南第三章第1條(電影廣告),所規定電影廣告或任何形式的品牌、產品或服務的宣傳信息必須符合道德規範。”

9月3日的信函是由大馬電檢局秘書尤斯妮紮簽署,而8月24日的信函則是電檢局主席拿督阿茲占阿里芬簽署。

另外,9月3日的信函表明,電檢局曾在2020年11月提出過相關問題。

電檢局:顧及體面敏感性

《馬來郵報》報道,大馬電檢局已證實此事,並解釋道,所有旨在播出並供公眾觀看的節目拍攝或宣傳內容都必須先獲得當局批准。

電檢局重申,播放的內容必須保持良好的風俗及內容得體,同時平衡多元社會的敏感性。

電檢局表示,援引20021年電檢法令下的2010年電檢指南對兩家廣播公司發出指示,是給予要求公司履行責任,確保任何形式的電影、廣播信息或宣傳必須保持道德並符合規定。

“因為這考慮到了敏感性,以滿足大馬多元種族和多元宗教,以保持基本禮儀、體面和敏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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