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13日訊)柔府一家非法運作的電子廢料處理廠,遭檳州環境局下令立即停止操作,該廠因違反2005年環境素質(指定廢棄物)條規,被罰款3萬令吉。
檳州環境局前天聯合威省市政廳展開突擊行動時,揭發這家專門處理電子廢料的處理廠,在未獲地方政府及環境局的准證下非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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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州環境局主任莎麗法指出,該工廠已被指示該立即停止運作,至完成調查為至。該廠已違反2005年環境素質(指定廢棄物)條規,而接獲3萬令吉罰單。
她說,該局也援引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第18條文,調查該廠未獲環境局准證運作一事,一旦罪成,業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此外,當局也援引相同法令第34B條文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5年,及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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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將采取嚴厲行動對付違規者,業者必須遵守條規,勿隨意將指定的廢棄物丟棄在不適當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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