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4日訊)吉州環境局主任莎麗法指出,被大火燒毀的電子廢料再循環廠,及毗鄰的另一間再循環廠都属於非法操作,因此该局會開檔調查。
她補充,根據地主的口供,地主分別出租3個單位作為再循環工廠用途,即该電子廢料再循環廠及1间廢料再循環廠,另一个单位则作为该废料廠的儲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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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活動必須在《1974年環境質量法令》 授權下進行。被大火燒毀2個單位,一个是作为電子廢料再循環廠的分拆中心,有关电子废料被分拆后,会被送到第3個單位進行溶解。”
“根據記錄,该第3個單位的操作曾於2020年6月11日,獲得環境影響評估報告(EIA)的批准,不過有關單位並沒進一步作出營運申請。”
“另2個單位則完全没進行任何申請。一旦调查发現違反環境局條規,業者可被罰款不超過5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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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監測當地空氣素質
她今天下午到武吉士南茂火災災場了解情況後,接受記者的詢問時指出,當局從今日起會24小時監測當地的空氣素質,確保该火災事件发生后,没有危險的污染氣體外洩。
莎麗法指出,由於現場環境不允許環境局官員進入展開調查,因此其下屬沒索取火患後的樣本,官員目前僅使用無人機在高空進行偵查。
她希望公眾充當環境局的“耳目”,以協助環境部打擊環境污染活動。任何情報可撥打熱线:1-800-88-2727,或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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