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溪大年4日訊)吉州環境局主任莎麗法指出,被大火燒毀的電子廢料再循環廠,及毗鄰的另一間再循環廠都属於非法操作,因此该局會開檔調查。
她補充,根據地主的口供,地主分別出租3個單位作為再循環工廠用途,即该電子廢料再循環廠及1间廢料再循環廠,另一个单位则作为该废料廠的儲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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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活動必須在《1974年環境質量法令》 授權下進行。被大火燒毀2個單位,一个是作为電子廢料再循環廠的分拆中心,有关电子废料被分拆后,会被送到第3個單位進行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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