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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召車司機:誤載非法外勞 警官勒索2萬

(吉隆坡18日訊)49歲Grab電召車司機控訴,他根據應用程式指示,在雪州萬宜接送一名外籍男子至丹絨士拔的酒店,但卻在即將抵達目的地時,遭警方攔查並以販賣人口罪名逮捕扣留長達9天,而其獲釋後更被黑警索要2萬令吉賄賂費。

據事主卡馬魯所提供的行車記錄器還顯示,警方在拘留他後,並未立即將轎車開往警局調查,反之擅自開往其他地點執行取締任務,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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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馬魯向媒體展示在案發當天,他經由電召車手機應用程式接客的畫面截圖。

卡馬魯今日在妻子哈娜、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顧問律師覃祖斌與電召車協會代表雷札的陪同下在記者會說,這起事是於5月18日凌晨1時45分發生。

他說,當時他根據Grab應用程式接送一名外籍男子,但卻在即將抵達目的地時遭警方攔查。警方指他涉嫌載送非法外勞而牴觸販賣人口罪名,並將他當場逮捕。

轎車手機被扣押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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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嘗試澄清乘客是由電召車公司指派,但在場警員仍將我上銬帶往警局,自己被警方扣查9天,並在5月27日於2007年反販賣人口及反販運移民法令第26A條文下獲批准保釋。”

至於轎車及手機,卡馬魯說,則被警方以調查為由扣押41天,直至6月27日方得以取回。

電召車司機卡馬魯(右二)與妻子在吳建南(左二)及雷扎(左)陪同下,在記者會上控訴因為他誤載非法外勞而被警方扣留9天,還遭黑警勒索2萬。

他披露,他在6月8日接獲一名警官來電,要求他於次日到警局見面,而赴約後卻被對方索取2萬令吉,以“解決”事件。根據這名警官稱,這2萬令吉要分發給多個執法單位的負責人員。

他指出,由於自己僅為一名電召車司機,根本無力繳付。對方隨後建議將款項改為價值1.2萬令吉的高爾夫球配套,但他仍無法繳付,而對方即威脅若未無法付款,即將把他提控上庭。

卡馬魯說,他迄今並未繳付任何款項,也並未就此被提控上庭,而如今現身記者會是為了喚起社會關注,避免他人有相同遭遇。

此外,哈娜則透露,基於丈夫被捕當下手機亦被扣查,因此來不及向家人說明事態。丈夫被扣留那期間,讓她倍感煎熬,因為根本無從得知他的消息。

吳健南:扣押轎車無法載客 警應賠償事主

馬華公民社會運動局主任吳健南強調,警方逮捕行動對事主不公且不合理,更有濫用職權之嫌,因此他將致函全國廉正及標準執行部,要求調查有關涉案警員,並吁請警方賠償事主在轎車被扣押41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他指出,事主僅根據電召車公司的安排載送乘客,也無法在乘客上車之際要求檢查屬於個人隱私的大馬卡或護照,因此誤接載非法外勞的責任應該在於電召車公司。

他強調,查案官向事主索賄的舉動,也已令警隊形象蒙羞。

“我們也將另致函電召車公司,討回事主應得的賠償。在事件中,事主、事主妻子與家庭成員煎熬的承受著心理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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