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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頂公寓淪外勞劏房 還在房內賣雜貨

(烏雪18日訊)不僅把公寓改成“籠房”,還在屋內另開“雜貨房”做生意,大賺外勞錢!

烏雪市議會發表文告指出,坐落在雲頂高原的麗雅公寓(Ria Apartment)出現外勞版 “籠房”,有至少8個單位被改建,以收納更多住客,賺取更多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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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瞭解到還有人非法改裝居住單位,將之變成‘雜貨房’,在房間內做生意,販賣聯同香煙在內的雜物,對居民造成滋擾。”

一名外勞在大隊抵達時,仍睡眼惺忪。

“市議會是在接獲公寓管理層的投訴後,聯同梧桐再也警局、人力資源部屬下的萬撓和文冬分局、消拯員等共56人,於本月14日上午9時展開突擊檢查。”

“單位內的全部房間,裝上多個雙層床架,住客僅能在非常狹小的空間通行,違反了消防安全規定。此外,由於沒有足夠的空間收納個人物品,以外勞為主的住客是將他們的東西堆放在床架上,導致空氣中散發不利於健康的出異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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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間被改成“雜貨房”,做外勞住客的生意。

房間內僅有很小的空間可讓住客通行,一旦發生火災勢必釀成悲劇。

沒有足夠的空間收納物品,住客唯有將衣物和個人用品堆放在床上。

據瞭解,由於空間不足,除了在房內晾衣,住客更在 “就地生火”煮食,以致各種炊具和調味料,包括煤氣筒皆推放在房間內,引發安全疑慮。

文告指,在行動中共檢查了8個公寓單位,但其中一個因門戶深鎖,大隊不得其門而入所以被列為觀察名單。

“在長達3小時的檢查中,各單位總共開出了4張罰單和11張警告信。”

根據文告,市議會建築組依據1974年道路、排水溝和建築法令第133條文和70(11)條文 ,即不可在獲得地方政府批准前,私自改動屋內的建築結構,而開出4張罰單和4張警告信。

總共56名來自各政府單位的官員聚集在公寓底下,準備上樓進行突擊檢查。

另外,市議會城市規劃組則援引1976年城鎮規劃法令第172條文的26(1)(a)項,即在居所內進行商務活動,而發出2張警告信。

“人力資源部則援引1955年勞工法令,向涉事僱主追究責任和發出5張警告信。”

文告指出,市議會將繼續聯同其他政府單位不定期突擊檢查,以揪出罔顧法紀.危害公共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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