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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董聯:爪夷書法課題 董事會應納決策單位

(吉隆坡1日訊)雪隆華校董事會聯合會指出,華小董事會成員涵蓋家協代表,是具代表性的單位,教育部應該將董事會納入爪夷書法單元的決策單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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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主席蔡慶文指出,若有關要求沒有獲得教育部的正面回應,該會不排除聯同雪隆各華小董事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如拉布條抗議,以表達華社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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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拉布條表達心聲

 

他今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華小董事會的地位應該受到尊重,更何況東馬不少華小沒有家協的組織,因此,華小董事會應具有決定權,是否同意讓學校教導及學習爪夷文。

 

他說,雪隆董聯會針對爪夷文課題,曾於8月12日和24日召開聯席會議,向全體理事及各區發展華小工委會代表匯報和收集意見。同時,該會也於10月27日舉辦“與副教育部長張念群對話交流會”討論此課題。

 

“我們認為有必要發表聲明,向政府、教育部及全體華教工作者,表明本會、屬下各發展華小工委會及各華小董事會的共同心聲及立場。”

 

他強調,該會一致認為政府及教育部必須從善如流,尊重華小董事會的主權和意願,不在華小正課內教導及學習爪夷文字。

 

他籲請雪隆區各華小董事會在近期內召開會議,以通過議決不學習爪夷文。

 

針對華淡小四年級認識爪夷書法單元的課題,內閣日前議決,只有在獲得家教協會、家長和學生的同意下,才能進行爪夷書法教學。

 

雪隆董聯會秘書長羅志昌補充,包括該會在內的9大華團於8月21日與3名副部長,即副教育部長張念群、副青體部長沈志強和副鄉區發展部長西華拉沙,針對華淡小四年級落實爪夷書法單元課題在教育部進行對話交流會。

 

“當時,我們要求教育部在課程學習及評估標準(DSKP)中以白紙黑字列明,不會通過考試進行評估,並且要求將董事會納入決策單位之一。”

 

他說,教育部只在官網上註明不評估、不學習和不考試的部分,卻沒有滿足要求將董事會納入決策單位之一。

 

雪隆部分發展華小工委會代表也出席記者會,包括文良港發展華小工委會總務古潤通、峇都發展華小工委會副主席吳令安、巴生發展華小工委會主席拿督湯榮坤、巴生發展華小工委會署理主席王睦端、雪隆董聯會副財政林進權、雪隆董事會署理主席拿督翁清玉、雪隆董聯會副主席拿督王發、雪隆董聯會華小事務主任李雄謀、雪隆董聯會理事楊錦龍及雪隆董聯會常務理事鄭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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